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(试行)》等四个规定的通知
作者:生产技术部 发布于:2015-05-18 10:04:29 文字:【
大】【
中】【
小】
摘要:
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,我部制定了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(试行)》、《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(试行)》、《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(试行)》、《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(试行)》。现予以转发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附件下载:1431914836.doc (已下载14次)
标签: